疫情猛于虎

但陇报君了解到

至今仍有一小部分人不听劝导

不顾自己与他人安危

出门不戴口罩

扎堆聚集

危害公共安全

还有一些商家利欲熏心违法涨价

陇东报全媒体今日起

开设《疫情防控曝光台》栏目

对疫情当前出门不带口罩

公共场所扎堆聚集

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无人值守

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体温检测流于形式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

环境卫生治理

造谣传谣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进行全媒体监督曝光

请大家及时提供素材和线索

华池县

聚众聊天不戴口罩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当广大白衣战士奋战在抗“疫”一线的时候;当情绪失控的丈夫向驰援湖北武汉的医疗车队喊出那句撕心裂肺的“我爱你”;当被感染的9个月婴儿隔着玻璃向医务人员求抱抱的泪目瞬间;当医护人员得知被感染后主动将自己隔离的时刻;当老母亲为了不影响警察女儿执勤而拒绝开门的时候。却依然有人麻痹大意,出门不戴口罩,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他们是真正的害群之马,是置他人与不顾的自私鬼,应该被人人所嫌弃。

串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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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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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

____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案件2月7日下午,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省局投诉举报中心派单,有消费者投诉位于焦村镇的宁县新百惠商贸有限公司在销售面粉时有哄抬价格行为。接到派单后,该局第一时间指派市场监督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于2月6日以元/袋的价格从西峰一商贸公司购进“金沙河”高筋雪花粉40袋,以元/袋的价格进行销售,至检查时已销售30袋,进销差价率高达20%。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销售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相关防疫用品和其他重要民生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率超过15%的销售行为,可以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该公司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哄抬价格销售面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据了解,目前,该局已依法对宁县新百惠商贸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元)罚款。(记者李建强)

另据网友爆料

2月9日

宁县春荣镇路户村村民不带口罩

聚集聊天

来源:陇东报综合华池县融媒体中心、庆城融媒体中心、网友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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