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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赵述评魏茹)1月5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集团”)和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泸集团”)通知,国有股权划转手续已办理完毕,但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泸州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泸州老窖的划转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针对国有股权划转,泸州老窖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此次股权划转对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影响。

根据公告显示,泸州市国资委拟将所持11.万股无偿划转至四川省财政厅,并由四川省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被划转股份占泸州老窖集团股权10%,占泸州老窖股权0.%。同时,根据此前公告披露,泸州市国资委拟将所持泸州老窖集团10%股权和所持兴泸集团10%股权,均无偿划转至四川省财政厅,由四川省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

股权划转完成后,泸州市国资委仍持有.万股,持有泸州老窖股权比例由0.08%降为0.%,持有泸州老窖集团和兴泸集团股权比例均由%降为90%。四川省财政厅将直接持有泸州老窖股份11.万股,持股比例为0.%,持有泸州老窖集团和兴泸集团股权分别为10%。

对此,泸州老窖在公告中指出,股权划转完成后,泸州老窖集团和兴泸集团持有泸州老窖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泸州老窖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泸州市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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